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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人權教育”的學理思考
論文摘要:當前我國人權匱乏的原因在于長期以來義務本位思想的盛行、教育體制的落后等。在借鑒國外發(fā)達國家人權教育經驗的基礎上,通過從法制層面確立人權教育應有之地位,正確界定人權教育主體、內容,加強人權師資培養(yǎng)等措施來推動我國人權教育的發(fā)展。
論文關鍵詞:人權;教育;
“人權教育”已成為當下比較熱的研究課題,根據筆者在期刊網的粗略檢索,近十年來關于人權教育的論文近百篇。與此同時,國家對人權教育問題也高度重視,2009年4月13日,國務院辦公室發(fā)表了《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該計劃的第四部分“人權教育”專門規(guī)定了未來開展人權教育的具體措施。為深入探討人權教育問題,從學理上對人權教育進行系統(tǒng)梳理、反思是極為必要的。
一、當前我國人權教育弱化的原因分析
1.長期以來我國傳統(tǒng)中義務本位、官本位思想盛行,普遍存在對權利的漠視現(xiàn)象。古代社會人治傳統(tǒng)悠久,傳統(tǒng)觀念強調義務本位,為了維護對廣大人民的專制,統(tǒng)治者們從上創(chuàng)設諸多觀念以使人民接受統(tǒng)治,如儒學中的封建傳統(tǒng)主張“克己復禮”,其中的復禮就是要恢復家長制和等級專制,實質是要個人克制自己的需求,去服務于落后的社會制度,這極大壓抑了人的個性。而后世對于禮的解釋又逐步演化成封建倫理制度、體制,即所謂的綱常倫理,實質在于維護封建專制和剝削階級的特權,維護人與人之間不平等的等級關系,這與現(xiàn)代人權觀念是格格不入的。新中國成立后我們又在很長時間內都認為人權是資產階級專利,缺乏對人權的正確認識和應有的關注,改革開放后才開始對人權問題逐漸重視,逐步強調對人權的保障,但傳統(tǒng)觀念中對權利的漠視依然在許多領域存在,像就業(yè)歧視、侵害弱勢群體權利等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這種狀況對人權教育也產生了負面影響,決定了目前很多教育主體對人權教育沒有引起應有的重視,許多教育機構普遍認為人權教育是一個可有可無的事項,當前開始人權教育的機構之少就充分說明了此點。
2.教育體制上的落后。隨著全球化進程的加劇及國際人權交往、合作的推廣,我國對人權問題的重視與日俱增,先后簽署了《、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二十多項國際人權文書,2004年修正案又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載入憲法,成為國家的最高法治準則,然而在教育領域卻沒有對人權教育給予應有重視,沒有形成對人權教育的全面完整的規(guī)劃,只是采取一些個別行動,而這恰恰是對人權建設的極大損害。作為一個正常人而言,要具有必備的知識,成功步入社會,必須接受相關的教育,教育對人生觀、價值觀的形成起到了主要作用。在受教育階段如能對受教育者進行人權方面的教育,使其樹立起對人權問題的正確認識和尊重人權的理念,必將對整個社會的人權建設起到重要推動作用。國外人權教育發(fā)達的國家如美國、奧地利等的經驗做法就充分說明了此點,而我國至今在中小學階段無人權知識的教育,大學階段人權教育也只是零星開展,人權教育師資嚴重匱乏,等等。正是由于人權教育的落后,使我國的人權建設走了很多彎路,導致在人們脫離教育階段后不得不再向他們灌輸人權理念,由此帶來了教育上的困難。所以應將人權教育納入應有的教育規(guī)劃中,實現(xiàn)教育體制上的突破,在這方面《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無疑是一個很好的嘗試。
二、國外人權教育經驗介紹
1.美國的人權教育。美國是一個以人權立國的國家,盡管其在人權問題上制造雙重標準,經常以人權問題干涉別國內政,但其國內對人權教育是極度重視的,體現(xiàn)在:一是中小學通過社會課程直接或間接地教授人權,歷史、政體、科學、等課程都會涉及人權內容的教育,并通過公民教育來普及人權觀念;二是民間組織、基金會對人權教育的推動作用十分明顯,如Betty A.Reardon所寫的《人權教育——權利與責任的學習》就是被普遍采用的教材。這本教材以人的尊嚴、價值為基礎,發(fā)展出許多值得追求的價值,如人身自由、機會平等、經濟上的平等、的參與以及的永續(xù)經營,然后,再從這些價值發(fā)展出特定的權利。
2.德國、奧地利的人權教育。兩國對人權教育都高度重視,且存在很大相似性。表現(xiàn)在:一是對人權教育內容直接在教育法規(guī)中確認和實踐。如德國《柏校法》第24條第4款明確規(guī)定人權教育是教育部門在制定課程綱要時應特別注意的教育任務之一。奧地利教育、科學、文化部門根據《學校組織法》發(fā)布的課程標準對人權教育也做了明確規(guī)定。二是兩國對人權教育都不列入獨立的教學內容,而是列在公民教育中,與其他教材、教法、教育目標一起實施,將校內課程與校外實踐活動結合起來實施人權教育。
3.菲律賓人權。菲律賓開展人權教育較早,1986年,阿基諾總統(tǒng)簽署了27號令,要求“在全國所有學校的各級教育與培訓課程中學習和了解人權方面的內容”。在中小學階段采取在相關課程中滲透人權教育內容的形式進行,在、菲律賓語、科學、等課程中都有體現(xiàn)。菲律賓大學的人權教育也比較先進,它的院、專業(yè)以及師范院校的學專業(yè)單獨開設人權內容的課程,其他院校和專業(yè)則采取與相關課程結合或開設人權講座的方式進行。此外,他們還極其重視對人權師資的培訓,要取得教師資格必須經過人權內容的培訓并通過考試。
三、我國如何開展人權教育
1.從法制層面確立人權教育應有之地位。教育立法應將塑造學生正確的人權觀列為教育活動的基本目標,通過人權教育塑造學生樹立、自由、平等的理念,學會尊重他人,保護自己正當權利,為此應通過設定相關的實施細則來開展人權教育,發(fā)布相關的課程標準,對人權教育作出明確規(guī)定。該課程標準應體現(xiàn)出主義國家人權教育之特性,確立人權理論在人權教育中的地位。
2.將人權教育設立在從小學到大學的各個階段。目前,我國僅在大學階段由少數(shù)幾所學校開設過相關人權課程,人權教育在我國教育活動中處于極度薄弱的狀況,這不能不說是我國教育的一大缺憾,所以今后在各個教育階段都應實施人權教育。在教育的方式上,結合中小學學習的基礎性,在中小學階段盡量在相關學科的講授中滲透人權教育的內容,結合社會上發(fā)生的具體事例、身邊小事,用生動、直觀的事實讓學生體會到自由、生命、公平等人權理念,比如課上通過講述戰(zhàn)爭對人類的破壞說明人權保障之重要,在政治課上通過不同社會制度的介紹說明各國人權間的差異等。在大學階段開設面向全體學生的人權講座和選修課,由教師理論聯(lián)系實際講授人權原理,增強教學的時效性、針對性;在思政課教學中滲透人權教育,尤其是在《思想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形勢與政策》等課程中,可以結合我國社會主義人權建設的實際傳授人權理論,增強思政課的說服力;對法學專業(yè)而言要加大對人權法方向學生的培養(yǎng)力度,并爭取將人權法課程列為法學專業(yè)必修課程,使法科生樹立正確的人權理念,掌握系統(tǒng)、專業(yè)的人權法知識。
3.關于人權教育的主體。人權教育的主體涉及誰來實施人權教育。有學者提出國家在人權教育中發(fā)揮了重要作用,它可以為人權教育提供正式制度——人權教育行動綱領,提供人權教育物品,包括硬件、軟件兩個方面,提供和引導意識形態(tài),為保障人權教育提供實施機制,包括監(jiān)督、制約機制等。筆者認為,國家在人權教育中所起的作用是基礎性的,對整個國家人權教育的進行指明方向,提供條件、保障,而具體實施人權教育的是社會,包括具體的社會組織、個人,其中最重要的當然是各類學校,目前從小學直到大學以及各類研究培訓機構承擔了主要的教育任務。學校有豐富的人才儲備,尤其是一些知名大學都成立了專門的人權研究所,對人權理論研究深入,便于開展人權教育。但對于偏遠的中小學以及一些職業(yè)院校人才儲備匱乏,加上相關硬件、軟件設施落后,如何加強這些教育機構的人權教育能力是今后值得關注的問題。
4.關于人權教育的內容。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決定了我們在人權教育上是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講授的主要是馬克思主義人權理論,這一點是必須予以堅持的。馬克思、恩格斯一直強調理論教育的重要性,十分重視對無產階級進行思想理論宣傳、教育的重要性。恩格斯就曾指出:“我們決不想把新的科學成就寫成厚厚的書,只向‘學術’界吐露。正相反,我們兩人已經深入到政治運動中……我們有義務科學地論證我們的觀點,但是對我們來說同樣重要的是:爭取歐洲無產階級,首先是爭取德國無產階級擁護我們的信念。”通過馬克思主義理論的教育,武裝無產階級,正因為無產階級獲得了理論指導,才在工人運動中表現(xiàn)出“強大有力和不可戰(zhàn)勝”。人權理論在馬克思主義理論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馬克思主義學說說到底就是為了實現(xiàn)人的解放和發(fā)展,實現(xiàn)全體人的人權和全人類的解放,所以我們要在人權教育中要重點講述馬克思主義人權理論。
5.要加強人權師資的培養(yǎng)。好的師資是提升人權教育質量的重要因素,當前,我國人權教育匱乏與師資欠缺有密切關系,即使知名大學能開展人權教育課程的教師也是極其欠缺的。欲教學生,教師必須首先具備正確的人權意識與人權知識,為此在師范院校這一培養(yǎng)教師的主陣地,在教學過程中要有意識地向教師灌輸人權教育理念,通過增設相關的人權教育課程等措施提升其人權素養(yǎng)。對在職教師要開展人權教育方面的培訓,為其提供相關的人權知識,使教師逐步掌握人權教育的方法、意識、內涵。同時在高等院校要培養(yǎng)一批專門的人權教育專業(yè)課教師,使他們能為在校大學生提供專業(yè)化的人權教育,如法學專業(yè)中能有專門講授人權法的教師,歷史專業(yè)能有專門講授人權發(fā)展史的教師,滿足對人權理論專業(yè)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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