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7月份,四川、內蒙古均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截至目前,全國至少已有14個地區(qū)上調了2015年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上海、深圳兩地最低工資水平超過2千元大關。
7月1日,四川、內蒙古兩地分別上調當?shù)氐淖畹凸べY標準。其中,四川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為150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為15.7元;內蒙古一類地區(qū)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 1500元上調至164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12.2元上調至13.3元。
隨著上述兩個地區(qū)最低工資標準的上調,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進入2015年以來,全國已有湖南、海南、西藏、天津、深圳、山東、陜西、北京、上海、天津、甘肅、山西、四川、內蒙古等14個地區(qū)先后宣布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一般由一個國家或地區(qū)通過立法制定。在國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資之外,某些行業(yè)的組織也可以自行制定該行業(yè)的最低工資。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最低工資的制定反映了監(jiān)管機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在國外,最低工資是政府對勞動市場的正當干預。
最低工資的概念包含以下三個涵義:
1、獲得最低工資的前提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
2、最低工資標準是由政府通過立法確定的;
3、只要勞動者提供了法定工作時間的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支付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通常應當包含以下三個部分:
1、維持勞動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費用,即對勞動者從事一般勞動時消耗體力和腦力給予補償?shù)纳钯Y料的費用。
2、勞動者平均贍養(yǎng)人口的最低生活費。
3、勞動者為滿足一般社會勞動要求而不斷提高勞動標準和專業(yè)知識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