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入伍注銷戶口辦理
辦理條件:公民應征服現(xiàn)役注銷戶口及復員、退伍、轉(zhuǎn)業(yè)軍人到地方入戶
辦理材料:
1、應征服役的《入伍通知書》
2、復員、退伍軍人回原籍入戶的市、縣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證明
3、復員、退伍軍人異地入戶的省、市接待安置退伍軍人辦公室《入戶介紹信》
4、轉(zhuǎn)業(yè)軍人的市、縣安置辦和組織、人事、勞動部門的介紹信
辦理流程:
1、應征入伍或轉(zhuǎn)業(yè)、復員、退伍軍人:持相應辦理材料回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
2、轉(zhuǎn)業(yè)、復員、退伍軍人異地安置:持相應辦理材料到安置地市、縣公安局戶政部門辦理,安置地市、縣公安局戶政部門完成審批審核工作,并通知安置地公安派出所。
3、公安派出所憑市、縣公安局戶政部門的批件辦理入戶手續(xù)。
辦理地點:
1、應征入伍或轉(zhuǎn)業(yè)、復員、退伍軍人回原戶口所在地:原戶口所在地
2、轉(zhuǎn)業(yè)、復員、退伍軍人異地安置:安置地市、縣公安局戶政部門
辦理時限:
1、應征入伍或轉(zhuǎn)業(yè)、復員、退伍軍人回原戶口所在地:證明材料齊全可當場辦理
2、轉(zhuǎn)業(yè)、復員、退伍軍人異地安置:15個工作日內(nèi)
辦理費用:不收費
肇慶出國出境定居人員戶口注銷辦理
辦理條件:出國(境)定居人員
辦理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1、提供出國定居注銷戶口通知書、《批準赴港澳地區(qū)定居注銷戶口通知單》、《批準赴臺灣地區(qū)定居注銷戶口通知單》
(1)已在國外定居的,應提交本人申請注銷戶口的書面申請、能夠證明其獲得永久居留的相關(guān)證明原件、復印件及翻譯件
(2)已在香港、澳門、臺灣定居的,應提交本人申請注銷戶口的書面申請、香港或澳門的永久居民身份證、加蓋有中國邊防檢查部門入境驗訖章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原件、復印件
(3)已加入外國國籍的,應提交本人申請注銷戶口的書面申請、有效外國護照的原件、復印件及翻譯件
2、注銷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辦理流程: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監(jiān)護人)或戶主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非本人或戶主辦理的應提供遷移人授權(quán)委托證明。
查驗證件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辦理地點:辦理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辦理時限: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齊全、真實、有效,立即辦理
費用:不收費
肇慶公民死亡戶口注銷辦理
辦理條件:
1、肇慶市常住居民死亡15天后
2、肇慶市暫住居民死亡15天后
辦理材料:
1、《戶口簿》(若肇慶市暫住居民死亡則不需《戶口簿》)
2、死者《居民身份證》
3、肇慶市醫(yī)院出具的《居民死亡醫(yī)學證明書》或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居民死亡確認書》或衛(wèi)生防疫部門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斷書》
辦理流程:
1、肇慶市常住居民死亡:
(1)死亡人員的戶主或其家屬、監(jiān)護人或其他利害關(guān)系人持上述辦理材料,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死亡注銷戶口手續(xù)
(2)派出所受理后,簽發(fā)《殯葬證》,收繳死者《居民身份證》
2、肇慶市暫住居民死亡:
(1)死者暫住地的戶主持上述辦理材料,到暫住地派出所報告
(2)暫住地派出所受理后,簽發(fā)《殯葬證》,并及時通知死者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3)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根據(jù)暫住地派出所的通知和死者家屬的申報,辦理死亡注銷戶口手續(xù),同時收繳死者《居民身份證》。
辦理地點:
1、肇慶市常住居民死亡:死者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2、肇慶市暫住居民死亡:死者暫住地派出所
辦理時限:手續(xù)齊全一般即可辦理,若死者是肇慶暫住居民所需時間可能會久些,詳情請咨詢肇慶派出所
費用: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