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師范大學已經(jīng)公布2016年考研復試的工作安排,請相關(guān)考生及時查看信息,做好考研復試復習的工作安排,詳細內(nèi)容如下:
一、參加人員
1.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達到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國家A類地區(qū)基本分數(shù)線要求的考生。
2.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全國碩士研究生調(diào)劑服務(wù)系統(tǒng)”報考我校,收到我校復試通知的調(diào)劑考生。
二、復試內(nèi)容及形式
1.筆試
(1)專業(yè)綜合筆試,測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50分。
(2)外語聽力筆試,測試時間為30分鐘,滿分為20分。
2.面試
(1)外語口語測試,測試時間為5-10分鐘,滿分為10分。 (2)綜合能力(含實踐能力)測試,測試時間為20-60分鐘,滿分為20分。
3.加試
同等學力(跨學科)考生加試為二張筆試卷,滿分均為150分,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予錄取。
三、復試時間和地點
1.4月5日(星期二)
上午8:30-11:00資格審查,地點在綜合辦公樓908室。
2.4月6日(星期三)
(1)上午8:00-11:30外語聽力筆試及專業(yè)綜合筆試,地點在第一教學樓;
(2)下午1:00-2:00外語口語測試,地點在第一教學樓;
(3)下午2:00-4:30綜合能力和實踐(實驗)能力測試,地點在各分院。
3.4月7日(星期四)
(1)上午8:00-9:00同等學力(跨學科)加試考生體檢,地點在校醫(yī)院(要求空腹);
(2)上午9:00-11:30不參加同等學力(跨學科)加試考生體檢,地點在校醫(yī)院(要求空腹);
(3)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同等學力(跨學科)考生加試,地點在第一教學樓。
四、復試具體要求
1.參加復試的考生資格審查時須攜帶本人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應屆畢業(yè)生帶學生證和在校成績單)及身份證原件(以上證件均需交A4紙復印件),同時提供長春師范大學2016年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政審登記表。
2.考生復試過程中均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相關(guān)身份證明。
3.考生需攜帶復試考務(wù)費200元、同等學力及跨專業(yè)考生考務(wù)費300元(以上均含體檢費)。
聯(lián) 系 人:孫凌晨 李爽 辦公電話:0431-86168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