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協議書(集錦15篇)
在現實社會中,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留學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留學協議書1
中科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 (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 委托本單位 為代理人與 (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yǎng)和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國(或地區(qū))單位 留學,期限為 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定具體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xxx。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留學期間,指定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yè)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guī)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guī)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乙方為 (國家/中科院/單位)公派赴留學人員;留學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留學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留學生活費(金額)、醫(y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guī)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 ;回國休假待遇: ;其他待遇: ;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 留學期間取得資助的結算辦法): 。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chuàng)造必要的工作條件,發(fā)揮乙方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guī)定,在留學所在地努力完成學業(yè),并按期回國服務。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地后,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留學人員的規(guī)定,遵守所在地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規(guī)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 年?s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地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 為乙方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zhí)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zhí)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fā)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zhí)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留學協議書2
協議號: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身份證號:地址: 聯系電話:
就乙方委托甲方辦理出國留學的相關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協議內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代其辦理赴國留學的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申請學校、辦理留學簽證等)。乙方所申請學校及專業(yè)如下: 。
2、乙方同意就上述事項向甲方支付委托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應在甲方為其辦理的留學簽證獲批之日起 三 日內向甲方全額支付上述費用。甲方賬戶信息如下: 。
二、甲方義務
1、甲方基于誠信原則向乙方提供相關咨詢服務,并根據乙方意愿為乙方推薦專業(yè)和學校;甲方負責幫助乙方審核、整理、翻譯和修改申請材料;
2、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申請入學的相關事宜,并負責在獲取校方錄取通知書后為乙方辦理學生簽證;
3、經乙方書面提出,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代買機票、安排接機、住宿等服務,由此所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就本協議委托事項,甲方應與乙方及時、妥善溝通,并在收到與乙方申請有關的文件時及時通知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乙方所提供的全部留學資料保密。
三、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配合進行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證明材料、簽字蓋章等),乙方應保證其向甲方作出的陳述及提供的材料具備真實性;
2、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此次留學申請所產生的費用
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包括但不限于辦理公證、護照、體檢、使館審理等費用,以及學校直接向乙方收取的費用)。如需甲方墊付的,乙方應當與甲方憑票據實結算上述全部墊付費用;
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示及時提供上述兩項所約定的材料、錢款。除甲方存在過錯外,如因材料真實性、提交及時性導致本協議委托事項無法順利完成的,相應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薦的專業(yè)和學校之后,不得隨意更改。因乙方堅持更換學;驅I(yè)所引起的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就本協議委托事項,乙方應與甲方及時溝通,并在收到與申請有關的文件時及時通知甲方。
四、協議的終止、解除及附隨義務
1、本協議至甲方全部完成委托事務且乙方完成全部付款義務之日終止;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就協議項下事務的處理及費用的支付另行達成書面協議的,可以解除本協議。
2、鑒于甲方未就上述委托事項向乙方預收任何費用,故除存在法律明確規(guī)定的情形外,乙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協議。如乙方單方面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應當向甲方書面提出,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對于其前期工作的補償。
3、本協議的最長期限不超過 年,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算。當甲方就需要乙方配合的事項以書面、郵件、短信等方式明確提出后乙方不予回應或配合,并由此導致委托事項無法繼續(xù)進行或超出上述協議期限時,應視為乙方以消極手段解除合同,乙方應就此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對于其前期工作的補償。
4、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雙方仍需對其所知曉的對方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留學資料、客戶資料、辦事規(guī)程等),否則應賠償對方由此所造成的損失。
五、特別條款
甲方幫助乙方獲得學生簽證即視為本協議委托事項完成,乙方應當按約向甲方履行付款義務。非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如期入學,甲方不予退費。
乙方尚未成年或不具備支付能力的,前述委托費用或解除合同補償金由乙方的法定監(jiān)護人承擔。
六、其他約定 。
七、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訂立書面補充協議。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甲方及乙方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留學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學生家長:
培養(yǎng)學生良好的思想行為是學校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為加強學生思想教育,強化安全意識,促使學生遵守校紀校規(guī),順利完成初中學業(yè),成為合格的中學生,向社會輸送德才兼?zhèn)涞慕ㄔO人才,甲乙雙方應履行以下責任:
甲方:
1、堅持思想教育,按照《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要求學生,嚴格按校紀校規(guī)教育學生。
2、組織開展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管理好學生在校內的學習生活。
3、強化安全意識教育,按照《楊河中學學生安全規(guī)定》要求學生。
4、定期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并與家長聯系共同加強教育。
5、若學生無故兩天不到校,由班主任書面通知家長。
乙方:
1、配合學校、班主任對學生進行思想、安全教育,培養(yǎng)良好的心理素質,督促學生按時完成各項任務,鼓勵學生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
2、教育學生遵紀守法,遵守校紀校規(guī),確保學生按時到校上課,不曠課,并主動到學校了解學生表現情況。
3、學生請假兩天以上,由家長向班主任說明情況(或書面說明)。
4、教育學生尊敬師長,言行文明,服從老師的教導。
5、對學生其它不良言行負管束責任。
經甲乙雙方商定,對學生出現下列情況,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1、學生不遵守校紀,不服從管教,無故曠課、打架斗毆,出現的一切后果。
2、私自下河下塘洗澡出現不安全事故。
3、學生私自攜帶危險品、刀具、農藥等出現的一切不安全事故。
4、學生在校園內追逐嬉鬧、攀高走險,觸摸電器出現的一切后果。
5、私自在校外住宿,翻越圍墻、大門等出現的一切后果。
6、學生離校、離家出走,家長負責尋找,且不得到校無理取鬧。
7、學生違犯《楊河中學學生安全規(guī)定》及校外出現的一切問題。
本合同有效期從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
屆班班主任(簽名):
乙方:
家長(代表):
學生(簽名):
監(jiān)督機關:西鄉(xiāng)縣公安局楊河派出所
xx年x月x日
說明:1、本合同是加強學生思想、安全教育的重要措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學校、班主任、學生家長各保存一份學生思想安全教育責任合同范文
留學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并簽定協議如下:
1、乙方自費前往_________國留學,期限_________年,從乙方獲準出境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如若屆時乙方逾期不歸,乙方甘愿將向甲方購買的校內_________路_________棟_________房由甲方按原價返購。
2、為了本協議書的執(zhí)行,乙方須在簽定本協議書的同時,與甲方簽定上述住房的《房屋返售申請書》和《房屋返售授權委托書》,并辦理公證;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并授權、委托本校職工_________作為乙方擔保人,乙方擔保人應配合甲方實施本協議書的執(zhí)行。該《房屋返售申請書》和《房屋返售授權委托書》在乙方按期返校時自動失效。
3、如若乙方逾期不歸,甲方將根據雙方簽定的本協議書及《房屋返售申請書》和《住房返售授權委托書》將上述住房按原價辦理返購手續(xù)。
4、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份,辦理公證后,甲、乙方及乙方擔保人各存_________份,公證單位存_________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用由乙方負擔。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學協議書5
為增進我國與世界各國人民之間的了解和友誼,為更好得為××經濟的快速發(fā)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配合,促進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強對接受和培養(yǎng)外國留學生工作的規(guī)范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初等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制定本協議。
學生的安全工作單方面依靠學校的教育和監(jiān)護是遠遠不夠的。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本協議書,以共同維護學生的安全
1、申請到我校學習、進修的外國公民,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并符合入學條件,有可靠的經濟保證和在華事務擔保人。
2、學校對申請來我校學習者進行入學資格審查、考試或考核。錄取標準由學校確定。母語非漢語的學生入學時,應當進行漢語水平考試。
3、外國留學生的錄取由學校決定。
4、由其他學校錄取轉入或由我校轉出的外國留學生,但應當事先征得原接受學校同意。
第二十三條學校根據學校統一的教學計劃安排外國留學生的學習,并結合外國留學生的心理和文化特點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在確保教學質量的前提下,可以適當調整外國留學生的必修和選修課程。如校本課程
第二十四條漢語和中國概況應當作為接受學歷教育的外國留學生的必修課;政治理論應當作以上內容,望各位家長嚴格履行,不能因為平時工作忙而忽視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監(jiān)護。在校外時間,家長是子女的第一監(jiān)護人,對子女的人身安全負總責。若子女在校外時間發(fā)生意外事故的,學校和班主任一律不承擔責任。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家長和班主任各執(zhí)一份。
學生姓名: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市××區(qū)××二小
留學協議書6
受校長甲方委托與出國人員乙方就出國留學、任教事宜,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yǎng)和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以國家公派、單位公派、校際交流訪問學者、任教身份,選派乙方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址赴國進修、留學、講學任教,期限年月到年月,共計個月。
第二條乙方無論何種理由終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身份,均應提前三個月向所在單位上報甲方審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身份或擅自延長期限。
第三條乙方留學、任教期滿回國后,應在30天內向甲方報到,并向甲方提交書面留學工作總結、學術報告。
第四條按照《關于公派出國人員經費管理的暫行規(guī)定》,乙方回國應及時進行財務結算:
得到國外資助進行合作或訪問研究的人員,中級職稱者如對方資助額超過12000美元/年,高級職稱者如對方資助額超過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20%上交學校;出國講學、任教人員具有中級職稱者年薪超過12000美元/年,高級職稱者年薪超過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30%上交學校;校際交流人員不需結算。
第五條乙方出國前,須與甲方房管部門簽定《出國人員住房協議書》。
第六條乙方逾期超過6個月,甲方按自動離職處理,乙方接到通知后,應盡快辦理離校手續(xù)也可委托他人代辦。校際交流人員需按對方資助總額賠償學校,并清還在外期間學校所發(fā)工資及獎酬金、國際旅費、置裝費、檔案保管費每月20元等。
第七條乙方在第一條規(guī)定期間內,其國內基本工資照發(fā),逾期一個月者,工資暫停。讀學位人員自出國下月起工資停發(fā)工資總額包干單位工資發(fā)與不發(fā),由所在單位決定,回國時與所在單位協商。第八條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工作單位,職務為乙方國內保證人保證人必須是校內職工,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協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結清經費等未了事宜。第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保證遵守執(zhí)行。
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證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公章 乙方保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留學協議書7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委托本單位 (姓名)為代理人與 (姓名、單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yǎng)和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國留學,期限為 年 個月(自出國 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yè)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guī)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guī)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 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 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y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guī)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fā)或不發(fā));
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
其他待遇:
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chuàng)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fā)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guī)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yè),并按期回
國服務。留學期間每 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guī)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guī)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 年?s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zhí)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
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zhí)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zhí)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fā)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zhí)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方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處法律事務部。
留學協議書8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曹xxx,身份證號:32030xxxxxxxxx2249.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糾紛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共計3,350元整(大寫:叁仟叁佰伍拾元),此費用包括公證費1,900元、雅思報名費1,450元。
第二條甲方同意于本協議生效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本協議第一條規(guī)定的款項,同時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據。
第三條乙方代理人曹xx系乙方劉xx的母親,其承諾具備全權處理本協議約定事宜的權利。
第四條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付清全部款項后,甲、乙雙方之間就乙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相關事宜產生的所有糾紛即告終結,雙方再無其他糾紛。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乙方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或作如下表述)
甲乙雙方為達成和解的目的做出妥協所涉及的對案件事實的意見,不得在其后的訴訟中作為對甲方不利的證據。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留學協議書9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留學人員)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現工作單位
郵編:
現學習單位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住址(戶籍所在地):
現住址
郵編:
丙方: (乙方國內第一經濟保證人)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現工作單位
郵編:
聯系電話:( ) ;
傳真:
住址(戶籍所在地):
現住址
郵編:
(乙方國內第二經濟保證人)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現工作單位
郵編:
聯系電話:( ) ;
傳真:
住址(戶籍所在地):
現住址
郵編: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在甲方資助和支持下出國留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為實施國家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zhàn)略,滿足國家人才培養(yǎng)計劃和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請,同意派遣乙方,按甲方錄取的留學身份赴 (國家)留學,留學期限為 個月(以甲方錄取通知的留學期限為準)。
第二條甲方同意乙方申請甲方資助時選定的留學專業(yè)和制定的留學計劃。
第三條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對乙方留學資格最終審定,對乙方出國留學給予必要的指導,并向乙方提供有關出國留學的咨詢和服務。
2.為乙方辦理出國留學手續(xù)提供幫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資助的形式有:
(1)由甲方直接提供國家規(guī)定的有關經費資助;
(2)安排乙方獲得接受國政府或有關機構提供的獎學金資助費。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如下具體經費資助:
(1)出國和按本協議規(guī)定完成留學計劃按期回國的國際機票(或火車票);
(2)確定的留學期限內在國外學習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按國家規(guī)定提供);
(3)其它有關費用。
5.上述第三條第4款所述有關資助內容、資助標準及數額,均按照教育部和甲方的規(guī)定執(zhí)行。由甲方直接提供資助的獎學金生活費由甲方委托中國駐外使(領)館定期撥付。由甲方安排乙方獲得的獎學金資助費,資助期限以獎學金或資助項目的實際期限為準;甲方將敦促經費提供方按規(guī)定期限和按教育部及甲方的有關規(guī)定提供。
6.委托中國駐乙方留學所在國使(領)館管理乙方在國外期間的有關留學事務,依法維護其正當權益。
7.加強與乙方國內推選單位的聯系,采取多種適當形式將留學人員的留學情況通知國內推選單位。
第四條乙方承擔的義務:
1.保證完成第二條所規(guī)定的留學計劃,并保證在第一條確定的留學期限內學成回國服務至少兩年。在規(guī)定的回國服務期內,不得因私長期(三個月以上)出國;如因公出國,需經國內推選單位同意并報甲方備案。否則,甲方將按違約追究乙方的經濟賠償責任。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本協議確定的留學期限、留學國家、留學身份和留學計劃,不得擅自放棄國家公派留學身份。
3.保證抵達留學所在國后十日內憑有關材料向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報到。未能于十日內及時報到者,應闡明理由;超過一個月未報到者,甲方授權使(領)館不發(fā)資助經費,取消其公派留學資格,本人或保證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甲方發(fā)給乙方的獎學金生活費中已包含國外醫(yī)療保險費用,乙方出國后應按照留學所在國要求及時購買醫(yī)療保險。因未購買醫(yī)療保險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自理。
5.留學期間與使(領)館及國內推選單位保持經常聯系,定期向使(領)館、國內推選單位匯報學習進展情況,填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學習/研修情況報告表》。
6.留學期間要樹立回國服務、為國服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從事有損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自覺維護祖國榮譽,服從使(領)館的指導和管理;遵守我國和留學所在國法律;尊重當地人民的風俗習慣,與當地人民友好交往。
7.留學期間的國家公派留學身份不因經費資助標準或來源變化而改變,應始終遵守國家公派留學的有關規(guī)定。如獲其他獎學金而放棄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應經甲方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且始終應遵守國家公派留學有關規(guī)定,履行按期回國服務等相關義務。
8.留學結束時應及時作出書面學術成果報告和留學總結;留學期滿回國后及時向國內推選單位報到,匯報留學情況。
9.乙方出國前系非在職人員者,學成回國后按照國家有關就業(yè)政策和規(guī)定以及與國內有關單位的定(意)向協議就業(yè)。
第五條乙方為保證履行其承諾和義務,同意出國前按甲方的規(guī)定交存出國留學保證金。
乙方按期學成回國辦理提取保證金手續(xù)時,應向甲方提交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國內單位的證明,回國入境日期證明(護照第1頁和入境蓋章頁的復印件),《保證金收款證明》及留學總結和學術成果報告,經甲方確認后,將乙方出國前交存的出國留學保證金按甲方規(guī)定的程序和方式退還本人。
第六條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其違約事實,按照國家法律、教育部和甲方的有關規(guī)定,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對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放棄國家公派留學身份、擅自提前回國、擅自變更留學國家和留學身份、改變國籍、從事與留學計劃無關的活動嚴重影響學習、表現極為惡劣、未按規(guī)定留學期限回國逾期三個月以上、未完成回國工作兩年服務期等違反甲方規(guī)定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處理:
(1)對由甲方直接提供資助的留學人員,甲方經核實后有權停發(fā)其資助費用,按甲方的規(guī)定處理,并要求其償還按本協議第三條第4款確定的全部資助費用和向甲方支付全部資助費用的30%的違約金。
(2)對由甲方安排獲得接受國政府或有關機構提供獎學金或資助費的留學人員,甲方經核實后有權通知接受國政府或有關機構停發(fā)獎學金或資助費,按甲方的規(guī)定處理,并要求其向甲方償還已領取的按本協議第三條第4款確定的全部費用和向甲方支付已領取全部費用的30%的違約金。
2.對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三個月(含)以內回國的情況的處理:
(1)對因航班延誤和意外事故等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在規(guī)定的日期內回國,逾期未超過一個月者,甲方不追究其違約責任。
(2)如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一個月以上(不含)、三個月以內回國,應向甲方支付按本協議第三條第4款確定的全部資助費用的20%的違約金。但根據乙方的申請,經我駐外使(領)館批準,仍由甲方提供回國國際旅費。
3.本條第1、2款中的違約賠償款項,乙方如不按期償付,或償付金額不足,甲方有權扣留乙方所交存的全部或部分保證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同意乙方為保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確定丙方為乙方的保證人。丙方同意認真協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協議并按期回國服務。
第八條如乙方發(fā)生違約行為,丙方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違約賠償責任。丙方同意在乙方違約而又未承擔或不能完全承擔第六條規(guī)定的經濟責任的情況下,作為保證人愿承擔賠償責任。為此,丙方第一保證人愿以 第二保證人愿以 (本人固定工資收入或銀行存款)作為擔保。丙方第一保證人和第二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擔保的期間同本協議有效期間。丙方承擔賠償責任后,有權根據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在本協議第一條規(guī)定的留學期滿前,如丙方因故需要變更,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手續(xù)。
第十條因乙方違反本協議而應由乙方或丙方支付的賠償費、違約金,用人民幣或自由外匯支付;非貨幣性財產,應由資產評估機構按現行重置市價折算成人民幣;自由外匯與人民幣匯率按違約確定之日中國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十一條在乙方不履行回國服務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單位或個人。
第十二條甲、乙、丙三方因違反本協議而發(fā)生的糾紛,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起訴訟,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按協議進行仲裁。
第十三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均負有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十四條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六份,甲、乙方各一份、丙方保證人各一份,公證處一份,乙方國內推選單位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第一保證人(簽字)
丙方第二保證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地點:
注:辦理本《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公證時,請各公證處認真審驗本協議的第一條、第八條及其它各有關內容。
留學協議書10
留學申請服務委托合同書
委托方(委托方申請人): 委托方法定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受托方(咨詢服務方):
法定代表人:
辦公地址:
聯系方式:
第一章 服務通則
第一條 本合同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定。
第二條 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信的原則,就委托方接受受托方提供有關出國留學咨詢服務事宜,經協商,達成本合同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三條 兩方共同簽訂本合同,合同內容均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并明確表示對合同所載明之條款內容完全理解,并無歧義。
第四條 本合同簽約之前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并對本合同及其附加文件內容已仔細閱讀,并同意合同的條款與附加文件內容與細節(jié)。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五條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yōu)先。若有對本合同的附加或者修訂條款,須在雙方確定后,在本合同補充協議處雙方同時簽字蓋章確認,與本合同一同生效。對本合同文本中空格部位填寫雙方應當協商確定。若有附加條款需作為本合同附件由雙方確認后生效。
第六條 本合同的`簽訂雙方均對本合同的所有內容、條款、期限、金額及其附加表格、涉及合同雙方的機密信息、各方情報、商業(yè)機密、數據統計信息、內部報告與分析資料信息、合同過程中所涉及的文件和數據,負有保密責任,泄露未經授權的機密信息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二章服務內容
第一條 服務范圍及方式:受托方的經營范圍為國際教育咨詢服務;服務方式為診斷評估、方案規(guī)劃、培訓指導、代理服務、心理輔導與后續(xù)跟蹤;
第二條 服務內容:
受托方為委托方提供的國際教育咨詢服務包含但不僅限于以下基本服務項目:語言考試規(guī)劃,學校及專業(yè)的選擇,競爭力強化(科研及實習的聯絡),文書制作,遞交申請,套詞面試輔導,簽證培訓,行前指導。
第三條 服務目標委托方赴美國、加拿大入學時間為 年 季,目標學位為 ,就讀專業(yè)為 (中文)。以下為受托方為委托方提供咨詢服務的目標學校名單,確定的學校名單如下:
。ㄔ盒M馕拿Q,以外文為準,所申請的專業(yè)和學校名單應在簽訂合同后,由委托方在申請前最終確定)。委托方最終定校名單如下:
第三章服務時間
第一條 申請服務期:本合同簽訂后,受托方為委托方提供的咨詢服務自動進入申請服務期。申請服務期在委托方寄出所有學校申請文件材料或委托方向受托方遞交《申請服務期確認表》后結束。
第二條 服務后期:雙方在申請服務期結束后,自動進入服務后期,服務后期直至委托方獲得可以接受的學校錄取,并簽訂《留學申請服務結果確認表》為止。本合同包含簽證服務步驟,服務后期在委托方獲得簽證并順利入學后自動結束。
第四章委托方權利與義務
一、委托方權利
第一條 委托方有權利了解受托方服務進度,并有權利要求受托方按照合同規(guī)定完成服務進度并確保服務質量;
第二條 在不涉及受托方商業(yè)機密的前提下,委托方有權利要求受托方提供留學咨詢服務過程中涉及的文件、規(guī)劃方案或相關資料;
第三條 如果委托方由于個人原因,決定終止本合同服務,委托方有權利向受托方正式提出申請,并按照本合同退款要求申請退款;
第四條 委托方對申請目標學校、申請創(chuàng)作文件、最終就讀學校有最終決定權;
第五條 如果委托方對受托方提供的咨詢服務及其相關的策劃方案、具體申請服務細節(jié)有意見或者建議,可要求受托方進行修改;
第六條 委托方對受托方的咨詢服務工作有建議權和申訴權。
二、委托方義務
第七條 委托方需向受托方提供完整真實的個人信息,并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第八條 委托方需配合受托方的信息溝通,保證受托方人員能順利的與委托方及時聯系;
第九條 委托方有義務對受托方的服務流程、服務數據、相關涉及文件、資料、報告及其受托方服務人員的個人信息進行保密。如果委托方有泄露受托方以上信息的實際行為,受托方有權利提前終止本服務合同,本合同退款條款自動失效;
第十條 委托方需按照受托方的要求積極配合工作。委托方對服務重要的階段性確認文件、表格,如無異議,應及時予以簽字確認;
第十一條 委托方需自行承擔在申請過程中發(fā)生的由第三方收取的費用,如學校申請費,考試報名費、申請材料郵寄費、標準考試(TOEFL,IELTS,GRE,GMAT,SAT, LSAT等)成績寄送費、成績單評估費(評估機構一般為WES,ECE等),簽證費用、學校要求的押金等;
第十二條 委托方需按時向受托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用;
第十三條 委托方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或者申請學校要求委托方進行面試,委托方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第五章受托方權利與義務
一、受托方權利
第一條 受托方有權利將委托方的申請信息用于非公開性的內部研究體系。
第二條 受托方有權利在對外發(fā)布的分析報告中包含經過隱私處理的委托方申請的數據信息。
第三條 受托方有權利要求委托方及時準確的提供申請學校的名單及其最終申請結果以確認受托方服務的進度。
第四條 受托方有權利對委托方的備考情況、個人專業(yè)水平、英文水平進行測試,以了解和保證相關咨詢服務進度和計劃的準確。
第五條 受托方有權利在委托方提交《服務終止及退款申請表》之后,審核委托方的護照,或要求委托方提供完整真實的學校錄取狀態(tài)證明文件和申請過程涉及申請資料副本,以確保退款審核的順利進行。
第六條 受托方服務協調與質量監(jiān)管部門有權利在服務過程中,對委托方進行電話或郵件調查,了解具體服務細節(jié)與委托方意見。
第七條 受托方有權利拒絕支付本合同退款條款外的其他委托方留學申請過程實際發(fā)生費用或任何委托方的精神或物質損失。
二、受托方義務
第八條 受托方需按照合同約定,為委托方提供留學咨詢服務。
第九條 受托方需根據委托方情況,為委托方設計合理有效的咨詢服務方案并保障委托方的正確理解與有效執(zhí)行。
第十條 受托方應根據委托方申請目標為委托方組建合適的咨詢師團隊及其相關支持服務團隊,為委托方提供高質量的留學咨詢服務。
第十一條 受托方應按照《留學咨詢服務項目及時間規(guī)劃》安排進行咨詢工作的時間和進度。不得擅自更改或者減少服務內容或者拖延服務周期。
第十二條 受托方應及時處理委托方的申請目標的變更,當需要更改、補充修訂《留學咨詢服務項目及時間規(guī)劃》時,受托方應征得委托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 受托方應保持良好的工作態(tài)度和服務質量,受托方對委托方的留學申請的各重要環(huán)節(jié)有指導權和建議權。
第十四條 受托方應如實向委托方介紹委托方所要前往國家或地區(qū)的考試要求、申請難度、簽證政策,學校狀況并提供有效的文件供委托方參考,不作任何虛假陳述。
第十五條 受托方應及時向委托方推薦其他服務體系(公證、XX、ETS等)以保證委托方留學申請的順利進行。相關費用由委托方承擔。
第十六條 受托方須對委托方的體系文件、有效資料和個人背景信息保密,用完的個人資料原件須立即歸還,嚴守委托方機密。 不得擅自在服務期間及服務結束之后的任何時間,在沒有獲得委托方書面允許的情況下,向第三方透露委托方的任何個人及其申請服務信息。若受托方有任何泄露委托方機密信息的行為,委托方有權利提前終止合同并要求全額退費。
第十七條 受托方在符合本合同關于退費規(guī)定的前提下,在收到委托方正式的退款申請文件時,受托方應及時協助委托方確認退款流程并按時處理退款。
第六章服務費用
第一條 委托方應向受托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總計人民幣小x萬元整(¥x元)。
第二條 委托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通過現金、刷卡向受托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用。XX匯款相關賬戶由受托方指定。
第三條 受托方需在委托方付款生效后向委托方提供收款憑證。
第四條 委托方自行承擔在申請辦理過程中發(fā)生的第三方費用(如院校報名費、郵寄費、簽證費等)。
第七章 服務退款
第一條 如果委托方最終獲得了本合同第二章中目標學校和專業(yè)的錄取并通過簽證順利入學,且委托方沒有本合同本章條款中所提及的退費情況發(fā)生,則視受托方服務成功;
第二條 如果受托方為委托方提供咨詢服務的目標學校名單中的學校和專業(yè)均申請失敗,或者申請成功,但最終簽證失敗,受托方將在十五日內執(zhí)行全額退款;
第三條 在服務過程中由于受托方原因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受托方將在十五日內執(zhí)行全額退款;
第四條 其他特殊情況的退款或由于不可預知的因素導致的委托方的退款要求,受托方和委托方需友好協商并確定退款額度與退款時間。
第八章合同結束
第一條 待雙方按本合同要求履行完各自的權力和義務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條 若委托方未在服務后期與受托方確認《申請服務完結確認表》,也未在退款申請期提交正式退款文件。在退款申請期過期之后,本合同自動結束。
第三條 雙方在本合同退款條例下正常簽訂《退款確認協議》,在退款正常執(zhí)行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條 如在本合同生效后,若由于本合同未約定的特殊情況,任何一方欲終止執(zhí)行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與另一方協商,待雙方以書面形式就有關終止事宜達成共識并正式認可簽章后,本合同的終止方為有效。
第九章合同延長
第一條若委托方在收到學校錄取結果后,并決定在當年不接受此錄取結果,而繼續(xù)申請下年度的錄取、或保留錄取結果至下年度,受托方需繼續(xù)提供下年度服務,本合同自動延續(xù)至下年度申請。服務延續(xù)委托方無需向受托方支付額外的咨詢服務費。
第二條若委托方在服務過程中由于任何原因放棄本年度申請,但有計劃申請下年度申請,委托方可在簽訂《服務延續(xù)申請表》確認后,自動終止本年度服務內容,自動進入下年度申請服務階段。服務延續(xù)委托方無需向受托方支付額外的咨詢服務費。
第十章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一條 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任何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xx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章補充協議、合同的變更、修改
第一條 補充協議、或者合同的修改、變更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形成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生效,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直接在本合同正文上的修改無效。
第十二章生效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自受托方代表簽字、蓋章(行政章或合同專用章)及委托方(委托方未滿18周歲的,由委托方法定代理人簽署)簽署,并在受托方收到委托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繳付咨詢服務費之日起生效。
第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一份。
第十三章補充協議
本補充協議內容為合同正文補充部分,與本合同一同生效。對合同的變更及其補充協議內容,雙方須共同協商確定。若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正文部分有沖突條款,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補充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 本協議包括的受托方為委托方申請的專業(yè)數量、院校數量均不做限制,由委托方確定。
委托方: 受托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留學協議書11
甲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申請赴英國自費留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協助乙方完成留學材料的寫作,按照乙方要求進行修改。
2、甲方為乙方提供自費留學咨詢服務,介紹英國院校的綜合情況,結合乙方條件幫助乙方選擇在英國的學校和課程。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的自費留學咨詢服務,委托甲方辦理赴英國留學相關材料書寫的有關手續(xù)。
2、乙方應根據英國院校及英國駐華使領館的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申請留學所需要的個人資料。
資料包括:
。1)在校學生:提供本科在讀院校名稱,專業(yè)名稱,希望申請的專業(yè)名稱,3年或4年的平均成績,外語水平,參加或組織過任何大型活動,學校和個人參加的實習活動,受到何種評價等等,推薦信導師的職位,及簡單介紹和聯系方式。
(2)已經畢業(yè)工作:提供原畢業(yè)院校名稱,專業(yè)名稱,希望申請的專業(yè)名稱,大學平均成績,外語水平,參加或組織過任何大型活動,學校和個人參加的實習活動,受到何種評價,在工作期間就職單位,擔任職位,完成過任何項目,取得任何成績等等,推薦信導師或雇主的職位,及簡單介紹和聯系方式。
三、費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可選擇以下任一種服務費用:
□a類:委托甲方完成全套材料的英文書寫(一個ps,2個推薦信),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
□b類:委托甲方完成ps和2封推薦信中的某一個或2個文件的書寫,服務費依材料數量而定,人民幣壹仟元一份(¥1000)。
2、付款方式:分兩次付費。乙方簽訂本合同即付一次服務費(每一份材料的一次服務費為400元),甲方在收到該款項及編寫所需資料后,在7-10天內為乙方進行留學材料的書寫,完成后,甲方將材料的50%交給乙方,如果乙方滿意,乙方將二次服務費付與甲方,甲方將全部材料提交給乙方。
四、退款及違約責任
l、若乙方自簽約之日起提出終止或退出材料書寫,甲方所收服務費不退。
2、若乙方在收取材料前50%后滿意,或經甲方修改后滿意,乙方付清每份材料的2次金額,每份600元,當乙方收到材料100%后視為為甲方已經履行合同,乙方不得終止合同。
若乙方在收到甲方材料前50%后不滿意,并且甲方修改后仍不能另乙方滿意,乙方可以申請終止合同,每份材料甲方收取200元工本費,其余收取的費用甲方在30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
3、若乙方在收到材料的前50%后,對材料不滿意,甲方負責修改,直至乙方滿意。若乙方在收到材料的100%后,對材料不滿意,甲方負責修改,直至乙方滿意。
五、附則:
1、如因戰(zhàn)爭、外交關系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本合同的履行,雙方協商解決。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fā)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甲方給予乙方滿意的解決。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及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取得全部材料之日,或乙方依據相應款項,收到甲方應退款項之日終止。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留學協議書12
甲方:__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_(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
乙方:(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委托本單位
(姓名)為代理人,與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姓名)、男(女)、 年 月 日出生、住址(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yǎng)和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身份赴留學,期限為年___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guī)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五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guī)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2、出國國際旅費及支付辦法:;
3、在國外學習生活費、醫(yī)療保險費及支付辦法:;
4、在本協議第二條規(guī)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按照甲方工資發(fā)放制度支付工資。
第六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chuàng)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fā)揮乙方的作用。
第七條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guī)定,在國外努力完成科研工作,并按期回國服務。
第八條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guī)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九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時附國外單位的信件和資助證明。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原則上只能延期一次。
第十條乙方因故提前回國須退還多領取的國外生活費,退還數額按提前返回的天數計算。乙方未經批準逾期未歸,按自動離職處理,解除聘用關系,乙方需償還所有出國留學費用及20%違約金,并償還出國留學期間甲方發(fā)放的工資。
第十一條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guī)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五年?s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乙方回國后在甲方工作不足五年,須以每年遞減20%的比例退還出國留學期間甲方支付的留學費用和發(fā)放的工資。
第十三條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zhí)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經甲方同意,由(姓名)、男(女)、 年 月 日出生、(工作單位)、(職務)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zhí)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zhí)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fā)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zhí)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或代理人(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證人(簽字)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留學協議書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委托本單位____(姓名)為代理人與____(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yǎng)和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身份赴____國留學,期限為____年____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________(姓名、單位、職稱)對乙方給予必須的業(yè)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guī)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guī)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2。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3。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4。在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y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5。在本協議第二條規(guī)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fā)或不發(fā))。
6。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7;貒蟮慕涃M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chuàng)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fā)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guī)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yè),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____?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guī)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3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guī)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zhí)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zhí)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zhí)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fā)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zhí)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保證人(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學協議書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方同意按照以下協議接受乙方委托,協助其辦理赴下述學校之留學事宜。乙方同意按照以下協議委托甲方,協助其辦理赴下述學校之留學事宜。故此,甲、乙雙方為明確責任和義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_________留學服務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向乙方提供相關咨詢服務,并根據乙方意愿為乙方推薦專業(yè)和學校;
2.甲方向乙方推薦的院校須取得_________政府的認可;
3.甲方在初審乙方申請材料后,如合格,甲方需協助乙方向校方申請入學通知;
4.在獲取校方發(fā)給乙方的入學通知后,甲方協助乙方準備簽證事宜;
5.甲方協助取得簽證的乙方安排接機、住宿,所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但乙方需至少提前一個星期與甲方確認行程。否則,因時間原因導致延誤,甲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乙方義務
1.乙方委托甲方協助其辦理出國留學事宜,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所需真實、準確的材料;如乙方未與甲方達成一致,在簽定協議六個月之內未能全部提供簽證所需材料,六個月之后,該協議自動終止。乙方之前所繳納的費用按簽證成功處理;
2.乙方根據及時交納相應費用;進行各項準備工作;
3.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薦的專業(yè)和學校之后,不得隨意改動。如乙方堅持要更換學;驅I(yè),由此引起的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或其國內監(jiān)護人負擔;
4.乙方應與甲方保持暢通的通訊聯絡,乙方收到任何與甲方申請有關的文件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損失及延誤由乙方或其國內監(jiān)護人負責;
5.乙方自行承擔相關公證,翻譯,辦理護照及使館簽證等費用。
第三條經濟條款
乙方向甲方交納全部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及學校注冊費;
1.雙方簽訂本協議的同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校方申請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第一筆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及學校注冊費;
2.乙方在獲取校方通知書時,需向甲方支付第二筆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及學費押金;(如因乙方原因未去該所院校學習或中途退學,或乙方違返學校規(guī)定被校方開除或違返_________法律等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沒能在所申請的學校完成學業(yè),學費押金不退還。)。
第四條退費原則
1.如未能取得所申請院校之入學通知,甲方負責退還乙方所交全部費用;
2.如簽證失敗,公司在確認簽證失敗后,乙方提出終止協議起二周內,甲方憑收據退還乙方所交除學校申請費以外的全部服務費及全部學費押金;
3.如因乙方中途退出或沒有上推薦學校,乙方已交納給甲方的服務費用概不退還,乙方交納的其他費用按照學校規(guī)定處理;
4.如涉及退費事宜,甲方僅對其直接收入之款項進行處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申請中,乙方如提供虛假材料,視為違約,由此而未能達到留學目的,且造成損失及責任者,全部由乙方或其國內監(jiān)護人承擔;
2.除簽證失敗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不得中途退出,終止協議。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或其國內監(jiān)護人承擔;
3.如乙方違反學校的規(guī)定和所在國的法規(guī)造成損失及責任者,由乙方或其國內監(jiān)護人承擔;
4.如甲方針對留學事宜對乙方有任何欺騙行為,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其所交全部費用,并終止本協議;
5.如乙方違反本協議之條款,甲方有權停止繼續(xù)履行本協議,并扣留乙方所交之款項。
第六條特別說明
1.乙方向甲方所交款項,應直接交往甲方公司財務人員并由財務人員當面開具收據或匯至甲方帳戶,凡沒有甲方收據的,甲方概不負責;
2.學校對乙方的承諾(包括各項費用),應以校方錄取通知書為準,甲方不對甲方工作人員出示的宣傳材料,廣告文字等負法律責任;
3.乙方直接交往學校的款項及相應處理事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乙方獲得簽證時終止。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zhí)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xù)。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學協議書15
甲方:
乙方:北京夢坊國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為向出國留學人員提供高效便捷的業(yè)務咨詢、培訓、辦理、后續(xù)服務,在業(yè)務中發(fā)展雙方長期、穩(wěn)定、互惠的合作關系,做強做大留學培訓教育和留學,打造全新的服務鏈,甲乙雙方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本著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目的
1、甲乙雙方充分利用其在留學簽證的綜合優(yōu)勢和留學考試培訓課程的優(yōu)勢,致力建立長期戰(zhàn)略合作伙伴關系。
2、甲方將乙方作為主要留學合作伙伴,乙方將甲方作為主要留學考試培訓課程合作伙伴,共同為雙方客戶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服務。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在辦理出國留學業(yè)務中,若客戶有各類留學考試培訓課程服務需求,將優(yōu)先推薦給乙方。
2、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甲方可向乙方提供出國留學服務方面的業(yè)務咨詢、培訓等項服務。
3、甲方將利用其網絡、宣傳服務平臺及業(yè)務受理窗口,宣傳乙方的留學考試培訓課程產品。甲方在辦公場地設立乙方資料發(fā)布點。
4、甲方將不定期向乙方通報有關出國留學的動態(tài)信息。
5、甲方將定期派員參加乙方的VIP客戶活動和員工培訓活動。
6、甲方向乙方員工提供有關移民政策相關信息支持和培訓。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為甲方推薦客戶提供各類留學咨詢和服務。
2、乙方優(yōu)先推薦其客戶在甲方辦理留學服務項目。
3、乙方利用其地方優(yōu)勢宣傳甲方有關出國留學的教育服務產品或甲乙雙方共同推出的項目。
4、乙方為甲方推薦客戶必須提供高質量培訓課程。
5、乙方在征求甲方的同意后,可派員參加甲方組織的相關客戶活動。
6、乙方將利用其網絡、宣傳服務平臺及業(yè)務受理窗口,宣傳甲方的留學服務產品。乙方在辦公場地設立甲方資料發(fā)布點。
四、費用支付
1.結算日期:對于甲乙雙方推薦并已成交(交費)的學員,雙方應在確認繳費
成功后5個工作日內將傭金/提成結算,如逾期付款的,每遲延一天,按照合同總價款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并有權終止本協議。
2.甲乙雙方對留學考試培訓課程和留學服務項目的傭金/提成可進行共同協商,協商后,由甲方推薦給乙方每個課程,學員所交的費用總額的%,即為乙方的傭金/提成。由乙方推薦給甲方每留學服務項目,學員所交的費用總額的%,即為甲方的傭金/提成。
3.匯款信息如下:
甲方賬戶信息:
開戶行:
開戶名:
帳號:
乙方賬戶信息:
開戶行:
開戶名:
帳號:
五、其他約定
1、雙方確定主要負責部門和負責人,負責雙方合作事宜的溝通、協調,并共同規(guī)劃、執(zhí)行和監(jiān)督項目進展。
2、雙方將根據業(yè)務發(fā)展需要不定期地開展營銷宣傳,在活動期間可以使用雙方的名稱與商標,但需得到對方的認可。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簽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協議的簽訂不影響雙方與第三方建立合作關系。
4、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根據本協議簽訂的基本原則友好協商解決,訂立相關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解決。
6、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
甲方:
乙方: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學協議書】相關文章:
留學協議書11-20
出國留學協議書06-14
出國留學協議書10-18
留學服務協議書11-06
出國留學的協議書11-13
出國境留學協議書12-26
留學合作協議書09-24
留學協議書7篇07-28
【精選】留學協議書4篇03-02
留學協議書三篇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