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保安獎懲制度
1、不能主動向賓客提供問候服務的,每次扣 5 元;如能得到賓客書面表揚的,獎勵 10 元。
2、當班期間擅自脫離崗位,未做交接的,每次扣 20 元。
3、夜班期間打瞌睡,睡覺的,每次扣 10-20 元。
4、當班期間看報紙,聊天等從事非工作事情的',每次扣 10 元
5、當班期間休息時不在指定位置而回宿舍的(有事情得到批準后除外) ,每次扣 5-10 元。
6、當班期間在酒店公共區(qū)域抽煙的,每次扣 5 元,并警告。
7、沒有按時控制空調(diào),燈光,背景音樂等,三次以上扣 10 元。
8、沒有給進出車輛發(fā)放停車證的(特殊情況除外) ,每次扣 5 元。
9、停車證和停車場車輛有差異的,每次扣 5 元。
10、 寄存行李沒有客人簽名的,每次扣 10 元。
11、 沒有在當班期間按時按路線巡樓的,每次扣 5 元。
12、 索要客人小費的,每次扣小費額的兩倍,并警告處分。
13、 雨傘等需要交接物品數(shù)目核實缺少時,按原價賠償。
14、 前臺已提前通知叫車,但保安沒有按時叫的(特殊情況除外) ,每次扣 5 元,造成嚴 重后果的另行處理。
15、 對機房等重要場所沒有定時安全檢查,造成嚴重后果的另行處理。
16、 住宿的員工應遵守宿舍制度按時回宿舍就寢,維護宿舍衛(wèi)生,對破壞宿舍衛(wèi)生環(huán)境及 秩序的視情況進行警告或罰款。
17、 員工內(nèi)部未經(jīng)允許私自換班,頂班的,每次扣 10 元。
18、 每周培訓,例會未出席者(請假得批準者除外) ,每次扣 10 元。
19、 因服務質(zhì)量問題而造成客人投訴的,將扣 20--50的績效獎,造成嚴重后果的,將 扣 50--100的績效獎。
20、 每次業(yè)務知識考試不合格的員工,每次扣 30 元,連續(xù) 3 次不合格的,將作辭退處理。
21、 每個月月底評選一名優(yōu)秀員工,獎勵 100—200 元。注:扣除的錢作為保安部活動經(jīng)費用于獎勵工作表現(xiàn)較好的員工或組織活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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