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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護照補發(fā)辦理指南
前往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定居的,持證人須于羅湖口岸、深圳灣口岸、蛇口碼頭口岸(乘船)、福田口岸出境;前往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定居的,持證人須于珠海拱北口岸出境。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鄭州護照補發(fā)辦理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辦理條件
原護照在有效期內損毀、遺失、被盜的,可申請補發(fā)。
辦理材料
1、現(xiàn)場打印或填寫《申請表》;
2、河南省內戶籍的申請人,本人持居民身份證及原損毀普通護照,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還應當提交所屬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函件的印章及簽字人信息須與單位報備信息一致);
3、未滿16周歲的人員如無身份證,可提交戶口簿及原損毀普通護照,應當由監(jiān)護人陪同,并提交監(jiān)護關系證明(出生證明、戶口簿),以及監(jiān)護人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監(jiān)護人委托他人陪同的,提交監(jiān)護人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
4、部隊或工作單位駐地為鄭州的現(xiàn)役軍人提交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士兵證、軍校學員證)及原損毀普通護照、具有審批權的部隊系統(tǒng)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5、外省戶籍的申請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和現(xiàn)役軍人除外),參照提交上述1、2、3項資料;
6、定居國外的在鄭州暫住的中國公民,應提交原損毀普通護照、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和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
辦理流程
先網(wǎng)上網(wǎng)上預約:https://s。nia。gov。cn/,預約后到現(xiàn)場辦理。
領表—填表—受理(需要采集現(xiàn)場人像、指紋、簽名)—領回執(zhí)—繳費—領證
辦理地點
出入境(北區(qū))接待大廳
辦公地址:鄭州市豐慶路與國基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交警五大隊院內
咨詢電話:0371—69625990
投訴電話:0371—69625988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7:00
其他說明:法定節(jié)假日暫不辦公
辦結時限
河南省戶籍7個工作日,外省戶籍20日。
公安機關認為需發(fā)函核查或調查的,發(fā)函核查或調查時間不計入承諾辦結時限。
收費標準
護照每本120元
加注每項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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